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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和八年曾登持分土地杜賣盡根契字

本物件為西元1933年(昭和8年)曾登持分土地杜賣盡根契字,張數為3張。戳記有19,為「臺中縣政府證用印」1枚、憑證用印1枚、半截戳記2枚、字號用印6枚、印章8枚、印章半截1枚。立契人為曾登、買主為王藩、王樹、林面。杜賣盡根契係指土地或地上所有物,完全永遠賣斷的契約。本契約之所有物為不動產。杜賣所有物地點為彰化郡線西庄新港。曾登將此業賣給王藩等人,交易價格金144圓。第二份為西元1933年(昭和8年)10月20日土地登記。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曾登
  • 日期
    年代: 1933~1933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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