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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四十六年江田賣渡證書

本物件為西元1957年(民國46年)江田賣渡證書,戳記有29,為「臺中市北屯區公所鈐記」1枚、「臺中縣政府印」1枚、「台中地政事務所登記完畢之章」1枚、「印花」4枚、「台灣銀行台中分行代理台中市公庫」半截戳記1枚、印章12枚、印章半截3枚、官方用印半截戳記6枚。立契賣渡契字人為江田、承買人為江門騫。賣渡證為買賣契約用法,係指土地或地上所有物,完全永遠賣斷的契約。本契約之所有物為不動產。杜賣所有物地點為臺中市北屯區廍子段。江田將此業賣給江門騫,價金新台幣12360元。第二份是西元1957年(民國46年)3月30日台中市稅捐稽徵處給江門騫繳納契稅金額741元6角,代徵防衛捐222元4角的繳納通知,限期在該年3月30日之前繳納,江門騫如期繳納後,台中市稅捐稽徵處給予收據。第三份是西元1957年(民國46年)3月8日,江門騫繳納不動產監證費123元7角後,台中市政府開立規費繳納收據。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江田
  • 日期
    年代: 1957~1957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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