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物件為西元1966年(民國55年)陳能假繳納土地增值稅收據,戳記有21,為「嘉義縣政府印」1枚、「臺灣銀行嘉義分行代理嘉義縣公庫55.6.24」1枚、「嘉義縣稅捐稽徵處處長□□□□□」2枚、「印花」6枚、「嘉義縣土地代書人余仲名」1枚、「第二課單照專用章楊榮貴」2枚、印章7枚、印章半截1枚。本物件有兩件,第一件是西元1966年(民國55年)6月3日嘉義縣政府通知陳能假在同年7月2日前繳納土地增值稅282元1角,陳能假在西元1966年(民國55年)6月24日在臺灣銀行嘉義分行完成繳納。第二份是陳能假黃金龍土地買賣契約書,西元1966年(民國55年)5月30日,陳能假將座落嘉義市榮段土地賣予黃金龍,價金62508元6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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