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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四十五年劉火秋等繳納規費收據

本物件為西元1956年(民國45年)劉英賢繳納土地登記收據,張數為4張。戳記有18,為「雲林縣政府印」1枚、「雲林縣政府印」半截戳記3枚、「收訖西螺鎮公庫45.4.21」2枚、印章12枚。西元1956(民國45年)4月21日,雲林縣西螺鎮劉火秋,登記原因為買賣,土地價值4千元,繳納土地登記4元,書狀費6元,總共繳納10元,由雲林縣政府開立收據。第二份為劉火秋等二人繳納契稅收據,西元1956年(民國45年)4月20日,劉火秋等二人因買賣,契價4千元,契稅額240元,代徵防衛捐72元,合計繳納312元,雲林縣政府開立收據。第三份是臺灣省雲林縣政府不動產監證費收據,劉火秋等二人在西元1956年(民國45年)4月20日,繳納40元不動產監證費,西螺鎮公所開立收據;第四份為賣渡證書,劉英賢在西元1956年(民國45年)4月20日將土地賣出,價金4千元。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劉英賢
  • 日期
    年代: 1956~1956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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