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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和十六年江林氏血借款台中地方法院等領收證(共三件)

本物件為西元1940年(昭和15年)至16年的領收證及登記濟證(產權憑證),共有3張文件。第一張為內部編號0016-001。由臺中地方法院所屬司法代書,賴惠爐所寫的還款領收證。由債權人為魏天水和魏林氏鳳嬌向江林氏血借款300圓的本金。今次還款最後餘額100元及利息38錢。於西元1941年(昭和16年)2月26日開立。上有押江林氏血姓名章,右上角貼有3錢的印花。最左邊印製書記料金30錢。 第二張為內部編號0016-002,同樣是還款領收證。由臺中地方法院所屬司法書士行政代書潘傳金所寫。書寫紙張中間直欄印有司法書士潘傳金事務所用紙。內容為魏朝昌跟江林氏寫借錢300本金。先領貸款219元。於西元1940年(昭和15年)2月28日開立證明。押有江林氏血的姓名章。江林氏居住地址為臺中市梅枝町九三番地。 第三張為內部編號0016-003,此為登記濟證,第1840號,上押有日期章昭和16年3月22日。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江林氏血、江林氏血
  • 日期
    年代: 1939~1940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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