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文物為嚴禁漢人侵削社蕃保留地碑,深灰色長矩型石材,頂部為梯形造型,額刻雙龍搶珠,此碑紀錄通判仝卜年重新訂定界址並造具圖冊,諭令各佃遵照界址掌管耕種,嚴禁越界侵削噶瑪蘭人自耕土地及欠抗番租,如有違抗者,准許通事、土目向官府提告。為昭慎重及官府的決心,立此碑公告於民間經常集會出入的昭應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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