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物為瓦片,為日式屋瓦的構件,相當於和式傳統建築筒瓦與板瓦的結合,瓦片以凹弧面為正面,背面常壓印製造窯場的商標。鋪設時以背面山形突起處掛在木條(瓦棧)上,瓦下不放土,本件商標圖案為圓框「合」字。為日治時代建築一般公舍所採用的黑陶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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