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物為封誥,為康熙十二年十二月十日賜封李某之父母的誥書。以黃布托底,有地杆一支。然內文資訊錯漏如下:誥文中提及「李清桂之父」,又記「李清樑之母….贈爾為三品孺人」。此外,清朝官制三品封贈為淑人,七品以下封贈「孺人」。主要是指中國古代帝制時帝王對有功官員及其先代及妻室授予封典之誥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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