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物為竹桌,形制方正,採竹竿鑿孔對穿,再以橫棖包箍四腳,以達穩固結構,由於竹材不適合做成平坦的几面,所以以杉木釘竹釘完成。通常置於兩張太師椅中間,亦可用於茶桌、花台。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