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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秀蓮《建築師證書》

本藏品為王秀蓮捐贈之「建築師證書」,為其於1972年向內政部請領核發。此證書為單面白底黑字型式,略為泛黃、摺痕。左側蓋有內政部長「林金生」藍色字印與「內政部印」紅色關防;左上角貼有一枚印花稅票。證書背面右側蓋有半截「內政部印」騎縫章;右側「中華民國陸拾伍年壹月廿壹日」、「申請建築師開業 王秀蓮 事務所建築師驗訖」紫色字印、「臺灣省政府建設廳登記專用章」紫色圓章;左側「證書應自行貼足印花」藍色方章。 證書上右側標題為「建築師證書」、「建證字第0237號」,本文記有「查王秀蓮民國十八年六月二十六日生女性台灣省台南市人依法請領建築師證書核與建築師法規定相符合行發給證書 此證」。證書上日期為「中華民國六十一年六月二十七日」,下方貼有王秀蓮黑白證件照。 王秀蓮(1929-2023),臺南市出身。1937年進入明治公學校(今臺南市立成功國小)接受基礎教育,並於1943年考入臺南州立臺南第二高等女學校。歷經二戰後政權交替、學校合併與學制改變等問題,於1948年,自臺灣省立臺南女子中學畢業,考入臺灣省立工學院建築系,成為工學院首屆招收的女學生之一。1952年,其以第一名的成績取得學位,受到留用在建築系擔任助教,並獲前往美國普渡大學(Purdue University)留學的機會。但曾親眼目睹二二八事件她,拒絕接受留學需「加入國民黨」的條件,並以照顧家庭為由放棄了赴美留學的機會。1953年,王秀蓮通過建築師高等考試(參考本館登錄號:2009-004-0038)。1954年,王秀蓮與工學院同學,出身自臺南鹽埕林家的林錫山結婚,同年加入臺灣省建築技師公會,開設「秀山建築師事務所」。據王秀蓮口述,她當時「主業是主婦,副業是建築師」,反映當時女性須兼顧職業與家庭的時代背景。1969年,王秀蓮榮獲建築金鼎獎,並為臺南市留下許多其別具特色的建築作品。1999年,王秀蓮正式退休並結束其建築事務所的事業。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 日期
    年代: 1972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立成功大學博物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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