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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署同意書往往造成簽署人的疑慮,或文件的文字過於生澀,是否可以錄影或錄音的方式,徵詢簽署人的同意?


可以。根據民法 153 條「當事人互相表示意思一致者,無論其為明示或默示,契約即為成立」,以錄影或錄音方式取得口頭同意,係具有法律效力之意思表示。要注意的是,如果訂約的過程中同時有口頭與書面兩種方式並存,而兩種契約內容有差異致引發爭議時,司法實務上常以「書面」為準,「口頭」僅為協商,不一定等於契約內容。 



異動日期2026/07/20
發布日期2022/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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