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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寶華等叛亂案

本案為44年間,國防部為陸軍第92師少將師長與其妻、子等人涉嫌共諜案而向總統呈報其會審結果,總統認為該師長判決太輕而指示該部重審,並要求查報審判官為何人,後該部依指示更改原判呈報總統獲准,國防部軍法局則告知總統府第二局有關被告依判決執行之經過情形。附判決書、相片等文件資料。

基本資訊

  • 全宗名
    國防部軍法局
  • 檔案典藏機關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檔案起迄日期
    民國00440203-民國00440415
  • 數位物件類型
    Text(文字)
  • 貢獻者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審核者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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