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為瑞三鑛業侯硐營業所公告,公告之日期為民國65年(1976年)1月19日,由曾經擔任瑞三鑛業公司工會理事長的周朝南所提供。內容為公告公司旅行幸運彩券、工作服量身訂製日期,當時瑞三鑛業侯硐營業所所長為吳添發。
文中提及於民國65年(1976年)發給1月23日花蓮旅行幸運券以及工作服憑單,由瑞三鑛業公司侯硐營業所勞務課負責發給,花蓮旅行幸運券領取之勞工須符合從民國64年(1975年)12月1日至民國65年(1976年)1月20日,實際工作天數達40天以上者,可憑私章及工作號碼牌領取,並且應於1月25日下午2點至3點前往介壽堂投入抽彩箱進行抽獎,如未抽倒者可憑彩券領取香皂半打;領有工作服憑單者可於民國65年(1976年)1月23日、24日、25日三天前往侯硐礦業所量身製作。
根據礦工周朝南回憶,工作天數須達到規定天數才可以領取抽獎券並非抽籤拿取抽獎券,被抽到才可以參加旅行,民國70年代後,達工作天數者便可報名旅遊與民國60年代需靠抽籤參加旅遊有所不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