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十無暝,十一的人的;二五無暝,二十六的人的」(tshe-tsa̍p bô mê, tsa̍p-it ê lâng ê; jī-gōo bô-mê, jī-la̍k ê lâng ê)是澎湖石滬漁撈中,用以說明巡滬輪值規則的俚語。其語意為:農曆每月初十與二十五這兩天的滬主只有白天早流的巡滬機會,沒有夜間晚流的巡滬;而晚上的潮汐已進入隔日的十一及二十六,因此夜間晚流巡滬權屬於「十一」或「二十六」的滬主。俚語以順口語句記錄潮汐轉換對巡滬制度的影響,是石滬技術與漁村制度並存的語言表現。
吉貝嶼石滬捕撈依潮汐採「每日巡滬兩次」(早流與晚流)方式,當日滬主依潮汐退潮時間巡視滬內是否「歇魚」。巡滬是需依賴潮汐漲退時間的作業,潮水轉換時刻將直接影響當日滬主的巡滬權。潮汐於農曆每月有固定周期,初十與二十五的退潮時間多落在白天近中午,而下一次退潮則已接近午夜或跨過子時,屬隔日的潮序,因此夜間巡滬不再屬於初十或二十五,而是由隔日的十一與二十六負責。此規律源自石滬使用的潮汐知識:「轉流」發生於小潮與大潮之間,潮差改變造成退潮時間移動,因此部分日子的夜流將跳至隔天的滬主。為避免爭端,漁民以簡潔俚語記錄此制度:「初十無暝、十一的人的」與「廿五無暝、廿六的人的」。
此俚語可視為石滬巡滬制度的口語化規則,在半日潮的週期下,一日兩次漲潮、兩次退潮,退潮時刻逐日延後約4~50分鐘。因此,「初十夜」的退潮實際已是「十一日凌晨」;「二十五夜」則已是「二十六日凌晨」。巡滬權便以此做為劃分基準,使巡滬秩序不因潮汐變動而混亂,也反映石滬漁撈的合作與輪值特性,滬主必須遵循依潮汐換班的慣行。俚語透過押韻與對句,使複雜的潮汐規律以容易記憶的方式傳遞給後代漁民,是石滬文化中重要的知識傳遞工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