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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府大禮堂

市府大禮堂,民國51年前建造。於本市老屋普查內列為二級老屋。 依財產資料為民國51年建物,其當時戰後折板立面屋頂,預鑄水泥空心花磚、大垮距集會堂、洗石子立面、出挑樓板等戰後現代建築主義特色,具時代建築藝術及技術史之保存價值,符合歷史建築登錄基準第2款之條件,具建築史或技術史之價值者,建議登錄歷史建築。

基本資訊

  • 現況地址
    項次
    縣市
    鄉鎮市區
    地址
    1
    新竹市
    北區
    府後街43號
  • 公告
    類別
    公告文號
    公告日期
    備註
    指定/登錄
    府授文資字第1100194813號
    2021-12-29 16:16:03.101
    變更/修正
    府授文資字第1110027886號
    2022-02-11 00:00:00.0
  • 種類
    種類代碼
    A22


    種類名稱
    集會堂


  • 現狀
    良好,使用中
  • 外觀特徵
    折板立面屋頂,預鑄水泥空心花磚、洗石子立面
  • 使用情形
    一樓為城市行銷處辦公室、二樓作禮堂使用
  • 所有權屬
    身分
    名稱
    土地所有人
    新竹市政府
    建築所有人
    新竹市政府
  • 主管機關聯絡地址
    300新竹市北區中央路109號
  • 主管機關單位
    新竹市文化局文化資產科
  • 主管機關聯絡電話
    03-5425079
  • 主管機關名稱
    新竹市政府
  • 所屬主管機關
    新竹市政府
  • 室內特徵
    大垮距集會堂、出挑樓板
  • 是否收費
  • 是否開放
  • 評定基準
    表現地域風貌或民間藝術特色者/具建築史或技術史之價值者
  • 定著土地範圍(公告地號)
    項次
    縣市
    鄉鎮市區
    大小段
    地號
    1
    新竹市
    北區
    中山段一小段
    1
  • 緯度
    24.807438
  • 經度
    120.969491
  • 法令依據
    <<歷史建築紀念建築登錄廢止審查及輔助辦法>>第2條第1項第1、2款
  • 歷史沿革資料來源
    「市府大禮堂」案文化資產價值評估報告
  • 指定(登錄)理由
    (1)表現地域風貌或民間藝術特色者:為新竹市公眾集會堂之建築,見證市民集會藝文活動生活之共同記憶,與歷史性保存價值。 (2)具建築史或技術史之價值者:折板立面屋頂、預鑄水泥空心花磚、大跨距鉚接鋼構屋頂、洗石子立面、出挑樓板等具戰後現代建築主義特色,具建築史保存價值。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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