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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天后宮「功庇斯文」匾

橫長形木匾,匾面二片拼接,呈深褐色,邊緣泛黃。題字皆笑竹(陰刻),中行「功庇斯文」四字填金漆貼金,字有破鋒,上下款施黑漆,上款「道光丙午年仲夏之月」,前有一橢圓印;下款「賜進士出身即用縣知縣/澎瀛後學蔡廷蘭立」,後有二方印「臣蔡廷蘭」與「香祖」。

基本資訊

  • 現況地址
    項次
    縣市
    鄉鎮市區
    地址
    1
    澎湖縣
    馬公市
    中央里正義街1號
  • 數量
    1
  • 公告
    類別
    公告文號
    公告日期
    備註
    指定/登錄
    府授文博字第1083703352號
    2019-10-09 14:22:23.269
  • 級別名稱
    一般古物
  • 種類
    種類代碼
    G3


    種類名稱
    圖書文獻及影音資料


    種類子類別代碼
    G3.10


    總類子類別名稱
    碑碣、匾額、楹聯、旗幟、印信等具史料價值之文物


  • 年代
    道光丙午年
  • 材質
  • 尺寸
    寬約195公分
  • 保存環境
    半開放空間
  • 主管機關聯絡地址
    澎湖縣馬公市新生路327號
  • 主管機關單位
    博物館科
  • 主管機關聯絡電話
    06-9210405轉6409
  • 主管機關名稱
    澎湖縣政府文化局
  • 所屬主管機關
    澎湖縣政府
  • 評定基準
    具有地方或族群之風俗、記憶及傳說、信仰、傳統技術、藝能或生活文化特色/有地方重要人物或歷史事件之深厚淵源者/具有藝術造詣或科學成就
  • 保管單位
    保管單位名稱
    澎湖天后宮


  • 古物所在地
    所在地名稱
    澎湖天后宮


    保存空間地址
    澎湖縣馬公市中央里正義街1號


    保存空間屬性
    寺廟


    保存空間文資身分
    古蹟


  • 法令依據
    <<古物分級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2條第1、2、4款
  • 備註
    蔡廷蘭,嘉慶6(1801)年生於雙頭掛(今興仁),諱崇文,字仲章,號香祖。道光16(1835)年至福州鄉試後返程遭遇颱風,漂流至越南,取陸路回福建,將所見所聞撰成《海南雜著》。1836年中舉,台灣道周凱聘蔡廷蘭主講崇文書院,兼引心、文石書院。道光24 (1844)年中進士,1846年回鄉祭祖興建進士第,並至天后宮獻本匾。蔡廷蘭一生任官有峽江知縣、南昌水利同知、豐城知縣、贛州同知等,咸豐9(1859)年任內病故。
  • 古物出處/出處或來源
    受贈
  • 出處或來源說明
    時間: 道光丙午年仲夏之月 捐贈者:賜進士出身即用縣知縣 澎瀛後學蔡廷蘭立
  • 指定(登錄)理由
    1、具有地方或族群之風俗、記憶及傳說、信仰、傳統技術、藝能或生活文化特色:蔡廷蘭於道光24年(1884)賜進士出身。道光26年(1846)回鄉祭祖,建「進士第」,並獻天后宮此匾感念媽祖護佑。 2、具有地方重要人物或歷史事件之深厚淵源者:蔡廷蘭(1801-1859),林投澳雙頭掛社人(今馬公市興仁里)人,為清領時期澎湖唯一的進士,也是清代澎湖文學作家的代表性人物。於崇文、引心、文石書院主講多年;對澎湖教育發展亦功不可沒。 3、具有藝術造詣或科學成就:本匾字體穩重端正、刻工佳。
  • 代表圖像來源
    澎湖縣政府文化局
  • 典藏或財產編號
    STG00646-P-106-0005
  • 保存現狀
    澎湖天后宮第二進前落左次間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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