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朴子水道配水塔

朴子街為東石郡役所所在地,距離嘉義市、明治製糖會社西方二十餘公里、位於臺南州平原之中央,四周土地肥沃農產品豐富。當地沿朴子溪並可控制東石港,昔日東石港繁華之際為貨客集散地,成為嘉義廳下第二大城鎮,熱鬧非凡,但是之後因為鼠疫猖獗,結果大部分的住家都被拆毀,加上朴子溪所帶來的泥沙年年埋於東石港底,海口淤淺和對岸貿易日漸式微,因而街勢日趨衰退。1920年(大正九年)地方官制改正之後,郡治上勵精圖治,致力於市街整頓,投入十餘萬圓新設排水溝,隨著建築組合(建築公司)之活動進行店鋪之改建新造,因而耳目一新。且完成縱貫海岸線之州指定道路(縱貫道)、架設各式橋梁,期待對於本街之發展有所裨益。 本街自古以來飲用水之供應及其困難,多採用挖井方式,但是到了冬季井水水量大減,受到季節風影響沙塵瀰漫,市區無可辨識時,連想採用灑水法處理都辦不到。過去罹患眼疾、呼吸道疾病之居民甚多,如果發生火災也毫無對策,面對這樣的情況令人不寒而慄。 尚且地方上和海運交通有密切關係,對岸中國南方經常出現傳染病疫,要解決衛生及治安問題的唯一途徑是鋪設上水道(自來水),經過種種規劃,認為可以採用朴子溪做為水源,並致力於水量及水質之調查研究,於1933年(昭和八年)10月12日提出工程設計案,10月27日獲得上級施工許可,並於1935年(昭和十年)竣工。

基本資訊

  • 現況地址
    項次
    縣市
    鄉鎮市區
    地址
    1
    嘉義縣
    朴子市
    文明路28號
  • 公告
    類別
    公告文號
    公告日期
    備註
    變更/修正
    府文資字第1010001073號
    2012-03-19 00:00:00.0
    變更登錄範圍公告
    廢止/撤銷
    府授文資字第1030201398號
    2014-11-04 00:00:00.0
    廢止歷史建築之登陸
    指定/登錄
    府授文資字第1030201393號
    2014-11-04 08:48:45.0
  • 級別名稱
    縣(市)定古蹟
  • 種類
    種類代碼
    A16


    種類名稱
    產業


  • 現狀
    現況保持原有形式
  • 外觀特徵
    整體呈歐式建築風格,由塔架與水塔槽體和其上的塔飾物三部分組成,塔飾物呈鐘塔形,水塔槽體為圓形。
  • 所有權屬
    身分
    名稱
    土地所有人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
    建築所有人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
  • 主管機關聯絡地址
    嘉義縣太保市太子大道158號
  • 主管機關單位
    嘉義縣文化觀光局
  • 主管機關聯絡電話
    05-3628123*310
  • 主管機關名稱
    嘉義縣政府
  • 所屬主管機關
    嘉義縣政府
  • 評定基準
    具歷史、文化、藝術價值/具稀少性,不易再現者/具歷史文化價值者/表現地域風貌或民間藝術特色者
  • 定著土地範圍(公告地號)
    項次
    縣市
    鄉鎮市區
    大小段
    地號
    1
    嘉義縣
    朴子市
    文明段
    368
  • 緯度
    23.4684244569065
  • 經度
    120.250369753716
  • 法令依據
    《文化資產保存法》第14條 《古蹟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2、3、4條
  • 指定(登錄)理由
    朴子街為日治時期東石郡役所所在地,其飲用水之供應多採用挖井方式,衛生環境不佳,於明治34年(1910年)爆發大規模鼠疫,蔓延至大正7年(1918年)方撲滅,致有街庄居民約二千餘人死亡。為徹底改善街庄衛生環境,因此透過市區改正改善居住空間,並於昭和8年(1933年)開始建設上下水道,改善飲水衛生。「朴子水道配水塔」為上水道取水淨化後的輸送設施,整體呈歐式建築風格,由塔架與水塔槽體和其上的塔飾物三部分的組成,塔飾物呈鐘塔形,水塔槽體為圓形,可容450噸的水量,塔架四周為環樑與十支柱的RC結構,樑柱外觀呈方格狀,為本縣朴子市重要景觀地標。經本縣文化資產審議委員決議,符合「古蹟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之「具歷史、文化、藝術價值」及「具稀少性、不易再現者」基準,因此指定為縣定古蹟。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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