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紋面傳統

在傳統泛泰雅社會中,男子曾獵首、女子具織布能力,始獲得紋面資格,方能論及婚嫁。紋面禮俗象徵在生命進程中成為「社會人」,肩負成家、保護聚落之社會責任,死後得以進入祖靈界。紋面禮俗含括了傳統泛泰雅文化中生命儀禮、社會責任、超自然觀念等地方知識。雖然今日紋面已不再廣為實踐,轉化為貼紋面貼紙、暫時性紋畫之行為,仍被族人作為族群認同之重要表徵。

基本資訊

  • 現況地址
    項次
    縣市
    鄉鎮市區
    地址
    1
    花蓮縣
    秀林鄉
    秀林鄉、萬榮鄉、卓溪鄉
  • 公告
    類別
    公告文號
    公告日期
    備註
    指定/登錄
    府文資字第0980209620A號
    2009-12-09 00:00:00.0
  • 級別名稱
    民俗
  • 種類
    種類代碼
    F1


    種類名稱
    風俗


  • 儀式過程及重要特徵
    紋面工具包括刺刷、刮血工具與木槌。刺刷狀如牙刷,以桐木製成;刮血工具狀如桃子,以藤條做成;木垂則用於拍打。紋面方法依性別而有顯著差異。男子在前額及下巴施術,女子則在前額及臉頰施術。紋面師先將刺針或刺刷靠在施刺的地方,用木槌輕輕敲打刺進臉皮,然後用竹片製成的刮血工具去除血跡,再塗上煙末。紋面花紋有直線、斜線、點三類,其中直線分為十七種;斜線紋四種;點紋一種,共計二十二種。
  • 所屬族群
    類別名稱
    原住民


    其他備註
    泰雅族、太魯閣族、賽夏族、賽德克族


  • 主管機關聯絡地址
    花蓮縣花蓮市文復路6號2樓
  • 主管機關單位
    文化資產科
  • 主管機關聯絡電話
    038227121#325
  • 主管機關名稱
    花蓮縣文化局
  • 所屬主管機關
    花蓮縣政府
  • 評定基準
    傳統性:具有古昔生活傳承,風俗形成與發展者/文化性:具有特殊生活文化價值者/典範性:民俗活動具有示範作用,可顯示其特色者
  • 法令依據
    文化資產保存法第59條及傳統藝術民俗及有關文物登錄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2、4、6條及98年7月9日召開之「花蓮縣文化資產審議委員會第二類組委員會」會議決議辦理。
  • 保存者/保存團體
    古阿采(歿)、花蓮縣柏達散文化學會、方阿妹(歿)、陳清香(歿)、邱春妹(歿)、鄭好妹(歿)、林智妹(歿)
  • 指定(登錄)理由
    1.紋面文化著重於人格、精神文化的保存和發揚,對泛泰雅族人(太魯閣族、賽德克族、 泰雅族)而言,為重要的傳統表徵,具傳統性、文化性與典範性。 2.柏達散學會十多年來與紋面老人交流,給予精神性支持,並留下珍貴影音紀錄,甚至到國內外各地宣揚紋面文化,使世人消除對紋面習俗之歧視,落實保存維護工作,應予以登錄肯定。
  • 代表圖像來源
    花蓮縣文化局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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