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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花蓮港高等女學校校長宿舍

花蓮女中創校於昭和2年(1927),當時的校名為「花蓮港高等女學校」,校長宿舍則建於昭和4年(1929),依照建築面積,為「高等官舍第三種」,等級相當於今日鄉鎮市長公館,可見當時高等女學校校長受尊重的社會地位。 花蓮港高等女學校校長宿舍為日式木造宿舍,全棟使用檜木建材,格局為傳統日式房屋配置,外牆則使用雨淋板設計,此設計除了可防雨外,還有隔溫的功效,是日本人在明治維新時代由北美洲引進的工法;屋頂形式也特別,具有時代意義。 花蓮港廳立花蓮港高等女學校,戰後改為省立花蓮女中、國立花蓮女中。戰後,此日本時代所興建的校長宿舍,也成為花蓮女中歷任校長住宿的宿舍,民國60年代(1971)左右,因設備老舊等因素,當時的校長另尋居處,後來由花女資深國文老師陳贊昕住進此宿舍多年,直到民國84年(1995)左右, 最後一位居住者陳老師搬離此老宅後,這棟校長宿舍就此荒廢。民國98年(2009)左右,在花蓮女中校長及花女校友會等單位的努力之下,這棟據有85年歷史的老宅終於完成了整修。目前這棟校長宿舍規劃成花蓮女中校史館,內除了展示許多珍貴文物外,其中還保存一座日治時期花蓮港廳立花蓮港高等女學校存放「教育敕語」的奉安庫。

基本資訊

  • 現況地址
    項次
    縣市
    鄉鎮市區
    地址
    1
    花蓮縣
    花蓮市
    花蓮市菁華街11號
  • 公告
    類別
    公告文號
    公告日期
    備註
    指定/登錄
    府文資字第09505801400號
    2006-11-02 10:10:54.0
  • 種類
    種類代碼
    A99


    種類名稱
    其他設施


    其他說明
    宿舍


  • 現狀
    目前這棟校長宿舍規劃成花蓮女中校史館,不定期舉辦展覽與活動,庭院空間587平方公尺,原庭院前方為教職員宿舍,現況已拆除作為停車與公園綠地使用。
  • 外觀特徵
    高等官舍第三種,獨棟獨戶,水泥瓦、和小屋組,雨淋板外牆之日式木構建築。
  • 應重點維護之事項
    定期維護管理。
  • 使用情形
    校史館。
  • 所有權屬
    身分
    名稱
    土地所有人
    國立花蓮女子高級中學
  • 主管機關聯絡地址
    花蓮縣花蓮市文復路6號
  • 主管機關單位
    文化資產課
  • 主管機關聯絡電話
    03-8227121#316
  • 主管機關名稱
    花蓮縣文化局
  • 所屬主管機關
    花蓮縣政府
  • 室內特徵
    內部完整呈現當時官舍建築格局,包括起居室、睡房及廚房等。
  • 是否收費
  • 是否開放
  • 評定基準
    具歷史文化價值者/其他具歷史建築價值者
  • 定著土地範圍(公告地號)
    項次
    縣市
    鄉鎮市區
    大小段
    地號
    1
    花蓮縣
    花蓮市
    北濱段
    78-11
  • 緯度
    23.9799229999999
  • 經度
    121.614592
  • 法令依據
    文化資產保存法第15條暨歷史建築登錄廢止審查及輔助辦法第2條第1項第1、2、3款規定。
  • 歷史沿革資料來源
    花蓮女中
  • 指定(登錄)理由
    「舊花蓮港女學校校長宿舍」具備學校成立與之俱來的意義,為日式長官宿舍型式,樑、柱均為台灣檜木,前、後、側院均保持完整,構造細緻,具有歷史價值及教育史意義,宜配合原有周遭環境修復保存。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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