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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舊酒廠

花蓮舊酒廠前身為日治時期民營的「宜蘭振拓株式會社花蓮港稻住工場」,大正11年(1922)日本政府在臺實施酒類專賣,同年7月1日由臺灣總督府接管專賣局,稱為「臺灣專賣局花蓮港支局」;戰後改隸公賣局,更名為「花蓮港工廠」,後改名「臺灣省菸酒公賣局第八酒廠」,又改稱「臺省菸酒公賣局花蓮酒廠」沿用至今。廠區總面積為3.3789公頃,有許多深具歷史風貌的設施,例如:傳統的日式建築、造酒、釀酒的廠房,還有一口出水甘甜專供釀酒的古井等,其中木構造山形建築約興建於大正9年(1920);RC柱磚牆構之山形建築為昭和15年(1940)重建之建築,之後又有RC柱磚牆構之平頂建築約為昭和25年(1950)代所建。該舊址於民國89年(2000)11月下旬,獲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通過變更用地為「歷史風貌公園用地」。

基本資訊

  • 現況地址
    項次
    縣市
    鄉鎮市區
    地址
    1
    花蓮縣
    花蓮市
    中華路144號(中華路與中正路交叉口)
  • 公告
    類別
    公告文號
    公告日期
    備註
    指定/登錄
    府文推字第09105800790 號
    2002-09-23 13:46:44.0
    廢止/撤銷
    府文藝字第09405801070號
    2005-06-09 00:00:00.0
  • 種類
    種類代碼
    A16


    種類名稱
    產業


  • 現狀
    臨中華路開始分別為辦公廳舍、餐廳、倉庫群、工場等分布在總計面積3.3公頃的園區內,其中宿舍區位於辦公廳舍東側之六幢宿舍,全區現存26幢建築。
  • 外觀特徵
    有許多深具歷史風貌的設施,例如:傳統的日式建築、造酒、釀酒的廠房,還有一口出水甘甜專供釀酒的古井,多為RC構造與加強磚造,屋頂為木構屋架,部分為全棟RC造建築,亦有日式木構造建築。
  • 應重點維護之事項
    園區建築及環境維護。
  • 使用情形
    開放民眾參觀。
  • 所有權屬
    身分
    名稱
    土地所有人
    國有財產局
    建築所有人
    文化部文創發展司園區管理科
  • 主管機關聯絡地址
    花蓮縣花蓮市文復路6號
  • 主管機關單位
    文化資產科
  • 主管機關聯絡電話
    03-8227121-316
  • 主管機關名稱
    花蓮縣文化局
  • 所屬主管機關
    花蓮縣政府
  • 室內特徵
    傳統的日式建築、造酒、釀酒的廠房,還有一口出水甘甜專供釀酒的古井等。
  • 是否收費
  • 是否開放
  • 評定基準
    具歷史文化價值者
  • 定著土地範圍(公告地號)
    項次
    縣市
    鄉鎮市區
    大小段
    地號
    1
    花蓮縣
    花蓮市
    主商段
    117
    2
    花蓮縣
    花蓮市
    主商段
    117-1
    3
    花蓮縣
    花蓮市
    主商段
    117-5
    4
    花蓮縣
    花蓮市
    主商段
    117-9
    5
    花蓮縣
    花蓮市
    主商段
    117-27
  • 緯度
    23.9760725580926
  • 經度
    121.604658950105
  • 法令依據
    文化資產保存法第二十七條之一暨歷史建築登錄及輔助辦法第七條。
  • 歷史沿革資料來源
    花蓮縣登錄歷史建築「花蓮舊酒廠—花蓮文化創意產業園區」管理維護計畫
  • 指定(登錄)理由
    本案位於市區商業密集區,佔地近四公頃,為花蓮市難得的公共空間,本身木構造山形建築,年代久遠並自成一歷史園區;深具歷史意義,值得保留。
  • 網站名稱
    花蓮文化創意產業園區
  • 開放時間
    戶外空間24小時開放,其他依各活動公告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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