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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大廈

司法大廈座落於總統府右鄰,為日治時期重要的官方建築,當時稱為高等法院。其址原有木造的愛國婦人會,後面有複審法院,是日治時期臺灣最高的司法機關,但仍隸屬於總督府,高等法院之下尚轄管臺北、臺中、及臺南的地方法院及檢查處的辦公室,統稱為司法大廈。 司法大廈建於一九二九年,至一九三四年竣工,是一座規模宏大的建築,原有三層,近年在頂樓加建一層,每層面積達一千八百多坪。平面為常見的日字形,以兩個天井以便通風採光,設計者為日治中期頗有聲望的總督府營繕課長井手薰,他同時期也設計臺北公會堂,即今中山堂。所以兩座建築擁有許多共同特色,包括採用折衷主義樣式,雖有拱門及拱窗,但線條已趨簡化。牆面貼上淺綠色磁磚,亦具有防空保護作用,最重要的特點當屬於中央塔的屋頂,它是一種抹邊的八角形,屋頂成波形曲線,頗似艋舺龍山寺鐘鼓樓的盔頂。雖然它在三0年代的臺灣,井手薰設計的公會堂及植物園內建功神社卻有融合臺灣本土建築之傾向,這種略帶中國風格的建築亦稱為興亞式或帝國冠帽式。這種略帶中國風格的建築亦稱為興亞式或帝國冠帽式。

基本資訊

  • 現況地址
    項次
    縣市
    鄉鎮市區
    地址
    1
    臺北市
    中正區
    重慶南路1段124號
  • 公告
    類別
    公告文號
    公告日期
    備註
    指定/登錄
    台(87) 內民字第8778042號
    1998-07-30 16:22:10.0
  • 級別名稱
    國定古蹟
  • 種類
    種類代碼
    A6


    種類名稱
    衙署


  • 現狀
    司法大廈座落於總統府右鄰,為日治時期重要的官方建築,當時稱為高等法院。其址原有木造的愛國婦人會,後面有複審法院,是日治時期臺灣最高的司法機關,但仍隸屬於總督府,高等法院之下尚轄管臺北、臺中、及臺南的地方法院及檢查處的辦公室,統稱為司法大廈。
  • 外觀特徵
    在三0年代的臺灣,井手薰設計的公會堂及植物園內建功神社卻有融合臺灣本土建築之傾向,這種略帶中國風格的建築亦稱為興亞式或帝國冠帽式。這種略帶中國風格的建築亦稱為興亞式或帝國冠帽式。
  • 應重點維護之事項
    入口門廊及門廳、各轉角搭接處、中央高塔及屋架、頂樓增建 、新舊建物搭接、內外牆裝修、木作裝飾、灰泥飾
  • 使用情形
    現為司法院、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台灣高等法院、台灣高等法院檢察署(法務部單位)辦公使用建築
  • 所有權屬
    身分
    名稱
    建築所有人
    中華民國
  • 主管機關聯絡地址
    臺中市南區復興路三段362號
  • 主管機關單位
    文化資產局古蹟聚落組
  • 主管機關聯絡電話
    04-22295848-115
  • 主管機關名稱
    文化部
  • 所屬主管機關
    文化部
  • 室內特徵
    主體建物日治時期原有使用規劃明確,一樓是以倉庫、工友值班及服務性空間為主,二樓是地方法院的辦公室及法庭,三樓是高等法院的辦公室及法庭;二戰後的發展致使用單位越趨複雜,也破壞了原有空間規劃的概念,目前一樓為三個單位的共用空間,主要為司法院倉庫及辦公使用,南側為高等法院及高等法院檢查署辦公使用,二樓為高等法院及高檢署使用,三樓是共用的中央大禮堂、司法院與公務員懲戒委員會,1977年加蓋的四樓則是西側為高等法院使用,北側局部是公懲會,東側是大法官辦公室,其餘則為司法院的辦公空間,辦公人數眾多,使用密度相當高,連原有遮陽用的陽台亦當作辦公空間。
  • 評定基準
    具歷史、文化、藝術價值
  • 緯度
    25.037825
  • 經度
    121.512273
  • 法令依據
    文化資產保存法
  • 指定(登錄)理由
    具有保存價值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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