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媽宮城隍廟

古籍《易經》有謂「城復于隍」之說,「城」指城池,「隍」為繞城無水之河溝。城隍原為城池守護神,後來演變為地方守護神。明初始於縣稱「顯佑伯」,凡守土官入境,必先祭城隍而後履任。及至清代,朝廷尤尊崇城隍。目前澎湖有文澳及媽宮二座城隍廟,在台灣地區來說是很特殊的。媽宮城隍廟為閤澎公廟,尤以每年農曆7月普渡時需由城隍廟開始,其餘各地接續著舉行,所以有俗諺云:「城隍廟放,觀音亭收」之說。 乾隆44(1779)年,澎湖海防糧捕通判謝維祺因位於廳署旁的文澳城隍廟規模狹隘,非敬神之道,乃率監生郭志達新建城隍廟於媽宮今址,有碑記尚存。 此後乾隆55(1790)年通判蔣曾年、嘉慶3(1798)年通判韓蜚聲、嘉慶22(1817)年通判潘覲光、道光4(1824)年通判蔣鏞及道光24(1844)年左營遊擊蘇斐然等均曾修建。 光緒11(1885)年清法戰爭波及澎湖。2月法軍犯澎,城隍廟傳出神明顯靈庇佑澎湖人民、兵勇之神蹟,事後城隍廟與天后宮獲皇帝賜匾尊崇,更加封城隍為「靈應侯」,格同府城城隍。光緒12(1886)年通判程邦基率民重建,今存有碑記記錄此事。 光緒15(1889)年清廷將澎湖廳署移至媽宮城(今馬公市),媽宮城隍廟轉成為正式的官衙所在的城隍廟。城隍廟立址於媽宮總鎮署東畔塵肆之中,香火鼎盛,除了做為官方祭祀廟宇之外,亦收教化民心之功效。 日治時期以昭和8(1933)年之改建規模最大,不僅抬高屋架堂皇廟構,內外雕繪亦頗可觀。 民國71(1982)年因神殿年久失修,損壞嚴重,有翻修正殿屋頂及重做彩繪油漆等。民國88(1999)年再次修護,工程完竣即今日所見廟貌。

基本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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