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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林氏宗祠

臺中林氏宗祠為臺灣中部地區舉足輕重的林氏祠堂。數易其所的林氏宗祠,原創建於清嘉慶年間,初名「林祿公祠」,建於內新莊(即今臺中市大里區內新里)。後經數次遷移,日治大正6年(1917)中部各大林氏家族發起合資興建之宗廟建築,於大正8年(1919)動工,分期興建於昭和5年(1930)正式落成。 林氏宗祠建築構造基本上以閩南傳統建築的營建方式為範疇,其中木構架部分,因係由漳籍名匠陳應彬師傳親自督造,力求造型美學與結構力學的完美組合,致成為本宗祠最具代表者。裝飾方面,以雕刻、彩繪、文字、剪黏與泥塑為主。尤以木雕為重,其中山門及正殿的木構架為主要的表演場所,以浮雕、圓雕、透雕等高度技巧,挹入豐富的花鳥、走獸及人物題材,使匠師精巧雕飾的「巧工」不時可見。

基本資訊

  • 現況地址
    項次
    縣市
    鄉鎮市區
    地址
    1
    臺中市
    南區
    長榮里國光路55號
  • 公告
    類別
    公告文號
    公告日期
    備註
    指定/登錄
    七四臺內民字第357272號
    1985-11-27 11:16:00.0
    變更/修正
    府授文資字第1000006046號
    2011-05-06 00:00:00.0
    變更/修正
    府授文資古字第1110187061號
    2022-08-03 11:12:47.825
  • 級別名稱
    直轄市定古蹟
  • 種類
    種類代碼
    A1


    種類名稱
    祠堂


  • 現狀
    民國97(2008)年完成修復,維持原使用用途。正殿奉祀林姓始祖比干和林姓祖宗牌位,配祀建廟有功人員的長生祿位,左護龍供奉供奉媽祖林默娘,林氏族人以「姑婆祖」稱之,右護龍為管理辦公室。
  • 外觀特徵
    臺中林氏宗祠整體格局完整,外觀仍維持當初創建時的風貌,正立面圍牆設有雙龍搶珠「照壁」,內埕有昭和15年(1940)增設之「旗竿座」,廣闊的五開間的三川殿及左右夾護的護龍及過水亭,使得整體正立面呈現出面寬九開間的廣闊格局。 三川殿屋頂為彬司作品常見之歇山重簷「假四垂」,下方屋簷則置四組出簷吊筒及乙對龍柱,塑造出主要出要出入口的意象。臺度及窗扇皆以石材為料,牌樓面以忠孝廉節等題材為主之石雕裝飾,與紅色的斗子砌磚牆構成厚實的牆體,更加突顯出假四垂屋頂的華麗感。兩側過水亭及護龍山牆則依序降低夾護著三川殿,並於護龍山牆飾以交趾、泥塑山牆花及精細的洗石子窗框,適當的點綴著左右護龍,主從次序分明。
  • 應重點維護之事項
    維持現狀並遵照古蹟保存相關法令
  • 使用情形
    維持原使用用途; 週一至五AM9:00~PM5:00開放參觀 (中午時間12:00-13:00休息) 其餘時間參觀請以電話聯絡04-2224-6928
  • 所有權屬
    身分
    名稱
    土地所有人
    財OOOOOOOOOOO
    建築所有人
    財OOOOOOOOOOO
  • 主管機關聯絡地址
    臺中市西區市府路41巷19號
  • 主管機關單位
    臺中市文化資產處
  • 主管機關聯絡電話
    04-22290280
  • 主管機關名稱
    臺中市政府文化局
  • 所屬主管機關
    臺中市政府
  • 室內特徵
    林氏宗祠之建築格局為二進帶左右護龍之格局,主軸建築包括三川殿、左右兩廊及正殿,兩側分別再以前、中、後三道過水亭重重與護龍相連接,將內部空間區劃成七個院落,組成龐大的合院式建築群體。宗祠之建築構造基本上仍以閩南傳統建築的營建方式為範疇。但為顯示宗祠的崇高地位,在中等規模的配置格局中,刻意在構造手法上極力表現其高度技巧與純熟經驗素養,使林氏宗祠的建築仍能表現出氣勢磅礡、巧工脫俗的建築特色。 室內有知名彩繪匠師郭新林、細木作匠師黃龜理等作品外,另有重要文物如霧峰林家林文欽(林獻堂父)之「文魁」匾、日治總督田健治郎之「源遠流長」匾等。
  • 評定基準
    具高度歷史、藝術或科學價值者/表現各時代營造技術流派特色者/具稀少性,不易再現者
  • 定著土地範圍(公告地號)
    項次
    縣市
    鄉鎮市區
    大小段
    地號
    1
    臺中市
    南區
    正義段六小段
    13-26
    2
    臺中市
    南區
    正義段六小段
    13-28
    3
    臺中市
    南區
    正義段六小段
    14-6
    4
    臺中市
    南區
    正義段六小段
    14-11
    5
    臺中市
    南區
    正義段六小段
    15-2
    6
    臺中市
    南區
    正義段六小段
    15-5
    7
    臺中市
    南區
    正義段六小段
    15-8
    8
    臺中市
    南區
    正義段六小段
    15-18
    9
    臺中市
    南區
    正義段六小段
    16-15
  • 緯度
    24.1312382618093
  • 經度
    120.677561791769
  • 法令依據
    <<古蹟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2條第1項第1、2、3款
  • 指定(登錄)理由
    (一) 變更理由:原無公告指定理由,爰依調查研究成果經專案小組修正,補充原公告指定理由及其法令依據。 (二) 指定理由及其法令依據: 1、具高度歷史、藝術或科學價值者:    中部林氏族人自清代開墾以來,逐漸發展出數個甚有影響力之大家族,自日治大正八年(1919)定基,直至昭和5年(1930)整體廟貌方告完成,歷時十二載;期間由中部數個林氏宗族共同出資募款,迄今廟貌仍多為日治時期之原貌,見證地方氏族之勢力與發展過程。    林氏宗祠保存許多珍貴的附屬文物,包括匾聯、碑文、供桌神案、祭器等,其中,多幅匾聯係為中部地區名家題字,廟方並完整保存許多日治時期的史料,更顯所藏文物之珍貴。    林氏宗祠大小祭及進主典禮在林氏宗廟管理委員的推動之下仍定期舉行,大祭「三獻禮」的祭祖典禮相較於中部地區其他家廟的祭禮更顯莊嚴隆重,極具文化資產保存之價值。 2、表現各時代營造技術流派特色者:    林氏宗祠建築體係由漳州名匠陳應彬主事肇建,面寬五開間、二進帶左右護龍之建築格局規模完整,在中部地區傳統家廟建築中佔有一席之地,並有多位匠師搭配,如石雕李闊嘴匠師、彩繪郭新林匠師及唐山師傅「深野山人」、細木作由黃龜理匠師負責頭手作,更加增添林氏宗祠在建築技藝上之文化資產價值。 3、 具稀少性,不易再現者:    林氏宗祠為中部地區保存情形良好的宗祠建築,並有管理組織「財團法人台灣台中林氏宗廟」積極運作,每年大小祭典如期舉行,保存完整祭祀制度,同時,並有左右護龍空間規劃可提供再利用計畫之用,再加上管理組織配合執行意願,具稀少性,不易再現者。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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