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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公遺墨-經理類(第4卷)

{#戴笠#}批示{#張惠芳#}部准給以忠義救國軍獨立支隊名義即令忠救軍總部照辦另張惠芳部前欠浙江米款已批示由局本部墊發交{#童襄#}代為清理是項米款已否匯發希即查復等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戴笠史料
  • 卷件開始日期
    1942/05/02
  • 相關地點
    浙江-金華
  • 全宗號
    144
  • 全宗系列
    戴笠史料/文件/遺墨/經理
  • 相關人員
    戴笠(雷雲);戴笠;張惠芳;童襄
  • 卷件結束時間
    1942/05/02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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