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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公遺墨-經理類(第3卷)

{#戴笠#}批示有關{#胡守美#}之求學費用應由笠私人負責若守美讀書之費用已由局經理處發給請即由{#王漢光#}查明後歸還至於胡守美讀書之考核應由組訓處併為辦理又前據胡守美面稱尚缺冬服亦應由王漢光查明酌量補充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戴笠史料
  • 卷件開始日期
    1944/10/12
  • 相關地點
    四川-三台
  • 全宗號
    144
  • 全宗系列
    戴笠史料/文件/遺墨/經理
  • 相關人員
    丁以炎(毛人鳳);龔仙舫;戴笠;胡守美;王漢光
  • 卷件結束時間
    1944/10/12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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