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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公遺墨-行動類(第3卷)

{#戴笠#}電道南關於對蔡犯之處置只宜密捕不必制裁也蔡捕獲後令擬函電派員送往西安由旅店寄發而隨蔡赴漢口一帶調查熊何下落之白某如至漢口時與蔡分手則不必逮捕派員監視行動可也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戴笠史料
  • 相關地點
    南京;漢口;西安
  • 全宗號
    144
  • 全宗系列
    戴笠史料/文件/遺墨/行動
  • 相關人員
    戴笠
  • 卷件結束時間
    0000/08/28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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