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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公博#}致{#汪兆銘#}函電(一)

{#陳公博#}函{#汪兆銘#}關於上海道契問題向中村表示為求中日合作在不得已情況或可通融辦理因此祗有中央命令上海可以照辦然上海絕不能自己單獨表示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汪兆銘史料
  • 相關地點
    上海
  • 全宗號
    118
  • 全宗系列
    汪兆銘史料/文件/函電與函件/
  • 相關人員
    周佛海;中村豐一;陳公博;汪兆銘
  • 卷件結束時間
    0000/01/23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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