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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三十二年{#汪兆銘#}與廣州各方往返函電(二)

{#褚民誼#}電{#汪兆銘#}重光大使約談交還廈門及鼓浪嶼事日海軍前與該巿有種種協定經縮限於作戰必要設施希中央予以承認並將該巿劃為特別巿由{#李思賢#}續任巿長等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汪兆銘史料
  • 卷件開始日期
    1943/03/24
  • 相關地點
    上海;福建-廈門;南京;福建-鼓浪嶼
  • 全宗號
    118
  • 全宗系列
    汪兆銘史料/文件/函電與函件/
  • 相關人員
    陳群;重光葵;芳澤謙吉;周佛海;褚民誼;汪兆銘;李思賢
  • 卷件結束時間
    1943/03/24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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