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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三十一年{#汪兆銘#}與廣州各機關往返函電(一)

{#陳璧君#}電{#汪兆銘#}關於補助修械所事因綏靖軍之修械所屬中央故請撥款及如槍多無人交款領受時則買入發給警察或軍隊作為借墊以免省府及綏靖軍有款不購槍之例等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汪兆銘史料
  • 卷件開始日期
    1942/02/10
  • 相關地點
    廣州;廣東-汕頭
  • 全宗號
    118
  • 全宗系列
    汪兆銘史料/文件/函電與函件/
  • 相關人員
    陳耀祖;汪宗準;陳璧君;汪兆銘
  • 卷件結束時間
    1942/02/10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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