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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兆銘#}與汪政府各機關首長往返函電(二)

{#汪兆銘#}電{#李謳一#}以{#廖滌新#}空言無實所請不准可留在辦事處服務如不守紀律應予以制裁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汪兆銘史料
  • 卷件開始日期
    1941/04/18
  • 相關地點
    南京
  • 全宗號
    118
  • 全宗系列
    汪兆銘史料/文件/函電與函件/
  • 相關人員
    汪兆銘;李謳一;廖滌新
  • 卷件結束時間
    1941/04/18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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