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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慶二十一年天生等立請水主約字

本物件為西元1816年(嘉慶21年)天生等請水主約字,立契者為龜崙、南崁、坑仔三社屯丁天生、北生、文仔等共53人,張數為1張,知見屯并下有「北路武橯灣屯屯外委之鈐記」,三社土目、通事下有「理番分府給龜崙社土目成元長行戳記」、「理番分府楊給坑仔社通事匏崙長行戳記」、「理番分府薛給南崁社土目決生長行戳記」等印記,各人名下捺有指印,代筆人用花押。本契約為三社屯丁將三角湧十三添之未墾荒埔57甲3分,以每年按甲納租形式租賃給丁文開,並協商陳渭川以每年每甲田水租栗8石的條件,資助開築埤圳等水利工程。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天生等
  • 日期
    年代: 1816~1816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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