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有關進口及過境貨物申報及核定問題

申報進口及過境貨物倉單需翔實填明貨物之名稱標記號碼等項否則不予受理、轉口貨物長期滯港不予轉運出口之處理方式、海關對進口貨物稅則號別或完稅價格之核定以一次為限之執行困難情形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財政部關稅總局
  • 卷件開始日期
    1980/01/09
  • 全宗號
    052
  • 全宗系列
    財政部關稅總局/高雄關/通關及徵稅/通關管理
  • 卷件結束時間
    1980/08/08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