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頒贈瑞士人士采玉勳章

關於國民政府明令頒給前任瑞士駐華代辦{#LARDY(勞迪)#}之藍色大綬采玉勳章按瑞士聯邦憲法規定凡瑞士公務員不得接受友邦勳章而繳還,國民政府頒授瑞士人{#MORER(穆塞)#}白色紅藍鑲領綬采玉勳章、{#WINZELER(溫司婁)#}及{#ETTER(愛特)#}紅色藍白鑲附勳表襟綬采玉勳章事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外交部
  • 卷件開始日期
    1938/05/25
  • 相關地點
    上海
  • 全宗號
    020
  • 全宗系列
    外交部/禮賓司/勳獎/
  • 相關人員
    陳介;徐公肅;王寵惠;曾鎔浦;胡世澤;徐謨;魏懷;LARDY(勞迪);MORER(穆塞);WINZELER(溫司婁);ETTER(愛特)
  • 卷件結束時間
    1941/04/11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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