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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興劇團出國公演(二)

外交部、駐雪梨總領事館、教育部為旅澳大利亞華僑邀請國立復興劇校附設實驗劇團赴澳公演事經該校研擬可能性列出具體條件、復興劇團在舊金山演出期間各方批評反應與應行改進事項、東方學者會議建議我平劇雜技團來澳演出事等相關文電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外交部
  • 卷件開始日期
    1970/06/19
  • 全宗號
    020
  • 全宗系列
    外交部/新聞文化司/訪聘/出國訪問
  • 卷件結束時間
    1971/01/14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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