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敵僑及敵產處理條例(四)

軍事委員會桂林辦公廳、外交部、行政院為重慶市警察局等報告敵僑敵產處理情形與遭遇困難請協助解決、敵國教士集中地點指定應配合軍事環境事、自太平洋戰事爆發後我國與各國之外交關係簡表及衛生署續聘奧人{#伯力士#}為防疫專門人員請依辦理敵國人民登記辦法辦理登記案等相關文電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外交部
  • 卷件開始日期
    1942/02/20
  • 相關地點
    廣西-桂林;重慶;河南-洛陽;江西-泰和;陝西-長安;湖北-恩施;甘肅-蘭州;廣東-曲江;綏遠-陝埧;青海-西寧;湖南-耒陽;四川-成都;新疆-迪化;湖北-老河口;雲南-昆明;湖南-長沙;貴州-貴陽;江西-上饒;西安;江西-吉安;浙江-永康
  • 全宗號
    020
  • 全宗系列
    外交部/條約法律司/房地產/
  • 相關人員
    蔣鼎文;Sanberg(孫白根);唐毅;蔣中正;艾倫;桑得拜爾格;吳國楨;李漢魂;周鍾嶽;馬步芳;李宗仁;薛岳;顧祝同;朱紹良;余漢謀;張嘉璈;王占祺;黃紹竑;張平羣;劉峙;伯力士
  • 卷件結束時間
    1942/06/24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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