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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掘古物暫行條例及規則

駐英代辦{#陳維城#}呈送埃及古物法令法文本及中譯文,民國十八年一月至七月外交部教育部內政部會商討論「採掘古物暫行條例草案」情形並由內政部土地司司長{#馬鐸#}及教育部社會教育司科長{#鍾靈秀#}提出對草案之意見書、外交部內政部教育部三部會呈行政院關於發掘及保管古物修正意見請核咨立法院採用,二十四年二月至三月內政部教育部外交部於行政院開會審查「採掘古物規則」「古物出國護照規則」「外國學術團體或私人參加採掘古物規則」情形並由行政院制定公布施行之相關文件、會議紀錄及剪報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外交部
  • 卷件開始日期
    1929/01/00
  • 相關地點
    上海;紐約;北平;布里亞圖;倫敦;包頭
  • 全宗號
    020
  • 全宗系列
    外交部/歐洲司/綜合/文教
  • 相關人員
    陳劍儒;李宗侗;摩爾根;盛世煜;朱世全;徐謨;李元琇;趙戴文;潘嘉穎;班繼超;吳亮;劉曾元;陳維城;馬鐸;鍾靈秀
  • 卷件結束時間
    1935/03/23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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