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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蘭抗議封鎖連雲港借用荷籍船物等

外交部、陸海空軍大本營第一部、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第一部關於荷蘭駐上海領事館抗議海州連雲港軍事當局擬借用荷蘭海港工程公司船隻沉沒以便封鎖連雲港及扣留該公司拖船請求賠償事最終決定俟將來日軍賠償我國商船時再行彙案辦理,國防部、外交部、廈門市政府關於荷蘭郵船公司芝渣連加號商船在廈門被勒索事廈門市政府查緝情形、荷輪VAN HEYTSZ僱請衛士佩帶武器請轉各當地主管機關備案並發給證明、荷蘭萬福士輪船開赴汕頭途中被劫請我政府當局注意並撲滅沿海一帶匪徒事等相關文件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外交部
  • 卷件開始日期
    1937/09/12
  • 相關地點
    香港;南京;馬尼拉;福州;九龍;巴達維亞
  • 全宗號
    020
  • 全宗系列
    外交部/歐洲司/荷蘭/外交
  • 相關人員
    淩其翰;楊曾翺;徐謨;嘉士門;王雲衙;丁之毅;譚何易;周廷楷;方善;酆傳詩;李錦新;錢庚榮;薛壽衡;劉汀業;俞大維;周彤華;郭國楨;蔡甘棠;郭德華;梁清彥;胡松柏;鄭達洪;陳嘉庚;陳清成;李芹根;蔣家棟
  • 卷件結束時間
    1948/10/28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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