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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定每星期應分別舉行業務及學術會議代電等

國防最高委員會電為規定每星期應分別舉行業務與學術會議暨其辦法與實施計劃案及司法院函復飭屬遵照辦理由,最高法院等機關呈送該會議實施計劃、辦法、規程等案情由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司法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41/07/02
  • 全宗號
    015
  • 全宗系列
    司法院/院務案/參考資料與文電/
  • 相關人員
    蔣中正;居正;謝冠生;李茇;洪蘭友;王用賓;茅祖權
  • 卷件結束時間
    1943/04/01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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