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今後國家建設必以軍事為中心昭告全國一致努力以利抗戰而期復興案等

國民政府訓令全國代表大會決議方案:國家建設以軍事為中心以利抗戰、達成長期抗戰推行兵役制度案、中國國民黨抗戰建國綱領等案及司法院訓令所屬各機關遵照由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司法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38/04/22
  • 全宗號
    015
  • 全宗系列
    司法院/院務案/參考資料與文電/
  • 相關人員
    林森;孔祥熙;孫科;居正;戴傳賢;于右任;蔣中正;宋子文
  • 卷件結束時間
    1945/07/13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