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44年調查案件資料卷

臺灣高等法院檢察處令高雄地檢官為發臺灣省限期出售糧食公告等件,高雄地檢處函高雄市政府為各國校收費標準等案情】【依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4年1月5日雄院隆資字第1040000009號函,註銷密等級。】【內含個人隱私】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司法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55/02/03
  • 相關地點
    臺北;高雄
  • 全宗號
    015
  • 全宗系列
    司法院/院務案/總務/
  • 相關人員
    洪鈞培;嚴家淦;林鴻鴻;謝掙強;黃國材;鄭泰安;江鵾
  • 卷件結束時間
    1955/07/19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