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政府施行所得稅時停徵公務員所得捐辦法四項令等

國民政府訓令中執會決議政府施行所得稅時停徵公務員所得捐辦法四項案、所得稅暫行條例施行細則、公務員薪酬所得稅扣繳補充辦法、審查公教人員薪給報酬所得稅照原支薪俸課徵案、行政院函公務員薪給報酬所得稅簡化稽征辦法案等通令飭遵及司法院令轉飭所屬各機關遵照由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司法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36/09/02
  • 全宗號
    015
  • 全宗系列
    司法院/法規彙編案/行政院暨所屬機關法規/
  • 相關人員
    林森;孫科;蔣中正;居正;宋子文;戴傳賢;于右任;孔祥熙
  • 卷件結束時間
    1946/11/20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