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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國民政府頒發印信條例等

國民政府明令修正公布國民政府頒發印信條例、各機關請頒印信與繳銷舊印辦法及總統訓令薦任級機關官章著予停發等案通飭施行暨司法院訓令轉飭所屬各機關一體知照由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司法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43/07/06
  • 全宗號
    015
  • 全宗系列
    司法院/法規彙編案/行政院暨所屬機關法規/
  • 相關人員
    林森;孫科;居正;蔣中正;翁文灝;王寵惠
  • 卷件結束時間
    1948/08/12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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