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國民參政會第三屆第三次大會憲政實施協進會工作報告書

報載社論:憲政實施協進會第四次全體會建請政府制定訓練縣公民行使四權案,憲政實施協進會工作報告書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司法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43/11/16
  • 相關地點
    四川;西康;成都;雲南;貴州;昆明;湖南;湖北;江西;廣東;廣西;桂林;浙江;河南;陝西;西安;甘肅;寧夏;青海;蘭州
  • 全宗號
    015
  • 全宗系列
    司法院/法規彙編案/憲法法規/
  • 相關人員
    黃右昌;李宗黃;張金鑑;張伯苓;王寵惠;王世杰;孔祥熙;孫科
  • 卷件結束時間
    1944/09/24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