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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請解釋生金債賬償還辦法疑義

行政院咨轉財政部請解釋生金債賬償還辦法疑義案及司法院議決復示自統制收兌金類以後生金借貸之借用人既不能以生金返還依民法第四七十九條規定應按返還時國家銀行公定之牌價折合法幣償還之返還時應幾訂約時之價值償還之至典價為生金者出典人回贖典物應按回贖時國家銀行公定之牌價折合法幣返還典價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司法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40/09/21
  • 相關地點
    雲南
  • 全宗號
    015
  • 全宗系列
    司法院/法令解釋案/綜合/
  • 相關人員
    蔣中正;李茇;居正
  • 卷件結束時間
    1941/02/08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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