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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為解釋江西機器廠工人身分疑義

行政院咨轉請解釋江西機器廠工人身分疑義案及司法院議決復示前揭工人並非依法令從事於公務之人員不能認為刑法上之公務員惟該機器廠如係依特種股份公司條例組織公司在該廠服務員工而有盜賣侵占或竊取材料等行為仍應依懲治貪汚條例辦理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司法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44/03/23
  • 相關地點
    江西
  • 全宗號
    015
  • 全宗系列
    司法院/法令解釋案/綜合/
  • 相關人員
    蔣中正;夏勤;居正
  • 卷件結束時間
    1945/05/30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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