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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高院為私鹽及供販運或售賣私鹽之用具沒收疑義

廣西邕寧地院電請解釋鹽專賣條例上之沒收疑義案及司法院議決令示廣西高院為經法院裁定没收之私鹽由塩務機關照案處理至其用具依照通常執行没收辦法辦理又供販運或售賣私鹽之用具法院於裁判没收私塩時應一併没收等情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司法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46/07/22
  • 相關地點
    南京
  • 全宗號
    015
  • 全宗系列
    司法院/法令解釋案/貨幣及專賣/
  • 相關人員
    王國幹;居正;夏勤
  • 卷件結束時間
    1946/12/27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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