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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高院請解釋運幣至敵人暴力控制接近之游擊區域能否視為出口依妨害國幣懲治暫行條例辦理

河南高院呈轉請解釋運幣至敵人暴力控制接近之游擊區域能否視為出口依妨害國幣懲治暫行條例辦理案及司法院議決復示前揭認為出口應以私運銀幣之地與敵人暴力控制之接近游擊區域其間以設有關卡或其他查禁物品出境機關為斷應適用妨害國幣懲治暫行條例第一條之規定辦理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司法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40/12/11
  • 全宗號
    015
  • 全宗系列
    司法院/法令解釋案/貨幣及專賣/
  • 相關人員
    居正;胡績;李茇
  • 卷件結束時間
    1941/04/12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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