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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為河南省被災時期地權移轉處理辦法實施注意事項第三項疑義

行政院咨轉河南省政府請解釋河南省被災時期地權移轉處理辦法實施注意事項第三項疑義案及司法院議決復示原電所述甲逕向丙買回時應依乙賣與丙之地價補償之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司法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48/01/20
  • 相關地點
    南京
  • 全宗號
    015
  • 全宗系列
    司法院/法令解釋案/土地法規及公有財產/
  • 相關人員
    張羣;劉茂恩;居正;夏勤
  • 卷件結束時間
    1948/05/04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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