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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高院請解釋違反印花稅法科罰疑義

廣西高院呈轉請核示違反印花稅法科罰疑義案及司法院議決復示應貼印花稅票不足依修正印花稅法第十八條規定其處罰倍數應以所欠貼之數額為計算標準、修正印花稅法上所謂稅率乃計算應納稅額標準等情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司法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43/10/09
  • 全宗號
    015
  • 全宗系列
    司法院/法令解釋案/稅務法規/
  • 相關人員
    居正;申守真;李茇
  • 卷件結束時間
    1943/12/31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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