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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為遺產稅暫行條例各地應自何時起實施疑義

財政部函請解釋遺產稅暫行條例各地實施日期疑義案及司法院議決復示三十四年二月十七日修正公布之遺產稅暫行條例應依二十八年國民政府第五一九號訓令一律以公布法律之命令實際到達各該省市縣之翌日起發生效力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司法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46/03/19
  • 全宗號
    015
  • 全宗系列
    司法院/法令解釋案/稅務法規/
  • 相關人員
    俞鴻鈞;居正;夏勤
  • 卷件結束時間
    1946/08/22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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